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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党支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4-17 01:44:18    文字:【】【】【
201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4月15日上午,山东峰基公司博兴商会联合党支部在峰基建设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部分在家的党员和机关科室人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曹新禄同志主持。
      曹书记首先带领同志们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接下来一是强调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即“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二是强调了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曹书记最后强调,《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党员群众要自动自觉,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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